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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潘杏惠╱台北報導】

保全過勞死頻傳,勞動部昨天公布新修正的「保全工時審核參考指引」,明訂保全人員每月正常工時上限240小時,連同加班每月總工時上限288小時,且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天,若連續工作2天,中間應間隔11小時;新制明年1月起上路,全台8萬名保全勞動權益將更有保障。

保全業1998年起適用《勞基法》84條之1責任制,勞動部4年前訂出工時指引,明訂每日正常小時不得超過10小時,連同延長工時,每天不得超過12小時;全月工時上限,由地方政府自訂,另外,保全2周內要有2天例假。

勞動部長陳雄文說,現行作法下,確實有可能發生雇主將保全的例假安排在2周內的前2天以及接續2周內的最後2天,導致勞工連續工作24天;且保全工作有的採2班制或3班制,若因調度人手不足,保全常得連續工作逾24小時。

他說,新版保全工時指引因此明訂,保全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天,連續2天工作,中間至少應相隔11小時。陳雄文強調,明年1月起,各縣市訂定的保全工時指引,都必須依照新制下修,但若原本工時低於新制,例如南投縣保全每月總工時僅240小時,可維持現行規定,但相關指引中應加註保全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天,連續2天出勤,至少應相隔11小時。另外,人身保全及運鈔車保全則維持原規定,每4周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68小時。

家具輕鬆搬移器不過即使新制上路,保全人員還是認為「血汗保全」慘況很難改變,陳姓保全說,每天工作12小時,月休4天,薪水不到3萬,就算新法令上路,工時還不是一樣長婚禮主持,也沒有加班費,而且雇主很精,「上有政策,下有對策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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